「不要葬禮,不要墓碑,儘快火化,忘記我。」
十五個字,四項命令。大衛坐在病床旁,像捧著一張燒紅的鐵。瑪莉端正漂亮的字,理智地像超市購物單,寫在印表機印壞了,裁成四塊,放在電話旁的回收紙頭,大小剛好。
大衛瞪著手裡的紙條,用手劃過毛茸茸的邊際,心想:為什麼她不能好好找張紙?
他幾乎可以聽到瑪莉勉強耐著性子,像教兒童爬上馬桶一樣的口氣:你是說我為什麼不去文具店問,你們有沒有適合寫遺書的那種紙?
我不想騙你,這不是那種故事 。躺在床上的瑪莉正經歷俗稱「與死神搏鬥」的時分,大衛沒有雙眼溼滑地坐在她身邊,握緊她的手禱求上天令他減壽,只求能讓她活命,就算瑪莉活命本身的確令他減壽。
這世界上就有這種關係,送給你你也不要,要你放手你又不願意。
「這是哪裡?我在哪裡?」床上傳來乾巴巴的聲音。
開什麼玩笑,這個巫婆。
*
忘記我。死亡或嘗試靠近死亡只能更突顯存在,不能消滅存在,而瑪莉連自己的肉體消滅不了。忘記她的只有她自己,至少,十五歲以後的她自己。
大衛直覺是鬆了一口氣。既然她根本不記得他這個人,沒有戀愛交往結婚,就沒有爭吵外遇仇恨,他一直等待的離婚證書上的簽名,這下應該也不再困難。只是簽了一半的離婚證書明明一直在口袋裡,他怎麼就是拿不出來。他要怎麼跟十五歲的瑪莉解釋他們要離婚?那他們是怎麼戀愛、怎麼結婚的?和三十五歲的瑪莉大叫「人全身細胞血液皮膚器官七年後全換一次,現在癢的地方七年前根本不存在」是一回事,和十五歲的瑪莉解釋完「因為我得纏著你爸兩年他才終於同意讓我們結婚」之後得接「後來你爸纏著我兩年我也不覺得該對你有什麼歉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太多事他的確說不出口:他發覺自己開始編造事實。
而且,十五歲改變很多事。十五歲的瑪莉看到他沒有輕蔑和怨毒,只有好奇和興奮。他坐在床邊和她一起看兩人照片,看到她不小心睡著在他腋窩裡,大衛覺得他又戀愛了。不是和自己,也不是和瑪莉,而是和他自己編造出來的完美故事,故事裡瑪莉是他要的瑪莉,連大衛都是他要的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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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莉一直沒有恢復記憶。他重新和岳父說話,這次岳父馬上就答應參加他們的二次婚禮。大衛看著自己興奮的籌備各種細節,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但當瑪莉張大眼睛問他為什麼沒有婚禮照片的時候,他自己也覺得如此深情浪漫的大衛,是不可能沒有一場隆重盛大的婚禮的。故事裡的大衛雖然從火場救出半昏迷的她,但很可惜沒能救出他們的婚禮照片,但是沒關係,因為你想要,我們就再結一次,好嗎瑪莉?
大衛從口袋拿出兩人當初在家扭打扔到書櫃後面的戒指,在眾醫護人員的見證下跪下,把一群面如夜叉的護士都搞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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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看著嬌羞的新娘,乖乖地讓她把眼睛蒙上。他興奮地坐在完全的黑暗中,像皮膚都能擦出火光。
「所以,大衛,」瑪莉的聲音,不知怎的熟悉地讓他頭皮發麻,「你要葬禮、墓碑、還是火化?」
- 原載於《聯合文學》2015 九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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