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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9

十一月的單程票


又一個十一月,重新打包,準備上路。去一個間歇住了三年的城市。打開倫敦的地圖,小小的市區從左上,到右下,到左上,又更上一點,這樣搬了幾個地方,認識了許多人。

有些人離去了,有些人留下;有些人疏遠了,有些人更熟捻;有些人在同一個城市不知下落,有些人天涯海角都會繼續連絡。人世的相逢、碰撞像一節運行中的火車,從一個車廂到一個車廂走著走著,就算坐著不動,窗外的風景也不斷運行著;而就算怎麼走,也仍在一個軌道上。

一時想不清中間隔了多久。二十歲起兩年一搬的生活型態讓時間摺疊的很奇怪。多年前的事像昨天,昨天的事也可以是多年前。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時間和空間都是流動的。直到見到他人,時間才化為實體。

我帶著大皮箱像個鑰匙兒童坐在樓梯間等待,看見同窗同住的她身段一樣推著嬰兒車進來,怎麼也無法置信那一歲大的孩子竟然能從她身體裡拿出來。

“生出來的時候不是這麼大的。”她笑著跟我說。

*

倫敦最令人佩服的是都市更新的細緻,八年來見證它一區一區慢慢變化,每次都更精巧一點。每間小店都有自己的氛圍和表情,風格也越來越低調,新舊的拿捏交替都恰到好處。

過去每當他人問起歐洲城市,從來未曾建議別人把倫敦當做目的地,作為學生的窘迫焦慮讓我一直沒好好理解它,只知道埋頭把一日日過下去,是過程而不是結果,趕路並不見身邊風景。

這次回來,走在那些來過無數次的地方,隨即感覺天空比記憶中高了很多,顏色氣味細節都明亮許多。幾乎不能想像這是記憶裡晦暗擁擠的城市。也有回憶新新舊舊地像不遠處的水底海草飄浮搖擺著,隔著距離,各有姿態。像看一部不絕對精彩,卻因為親切而感到窩心的電影。

我曾在這些大街上生活、行走、歡笑與哭泣,當時所有掙扎或許只為多年後的此刻,能如此親密禮貌地重新咀嚼你。

2009/11/27

1
他說會更好的。於是我相信他。因為你看向未來卻一片黑暗﹐或﹐像看見一口枯井的底端。那是一個想頭﹐那是一個希望﹐生出希望固然可恥﹐處於絕望更無所獲。你的良心敏感﹐意志卻如進行曲﹐不由分說將一切輾碾過去。

他說會更好的﹐於是我相信他。他總是包辦了兩個人的信心﹐我得面著他爭取一點光。

2
有時候我不知道為什麼活。為什麼呼吸。為什麼醒來。我只有坐下來﹐把所有的疑問寫出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能做什麼。

3
規律也有規律生活的好處﹕千篇一律﹐層次就會漸露。所以能一次次的把溫哥華寫出來﹐人﹐天氣﹐氣味。我寫不了倫敦﹐因為沒有講得出口的正當行當﹐感到心虛﹐於是總像得交待﹐吶吶地辯解﹕是的我做了這些﹐去了那裡﹐讀書﹐看戲...... 別的國家﹐別的﹐倫敦以外 - 我的倫敦是一個地窖。

4
親愛的陌生城市們﹐我遲到了﹐但我終究是會來的。

5
規律生活與我有害的地方是﹐一旦沒有未知﹐任何已知都會遭殃﹐一切信念都可以拿來推翻。無聊令我成為社會隱憂﹐道德瘡疤。不作怪不能不消停。

6
奢侈大概也是多餘﹕布衣暖還不行﹐要花俏﹔車能動還不行﹐要穩定﹔能吃飽還不行﹐要滋滋細膩。從來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特地有書籤這種東西﹐收據﹐衛生紙﹐橡皮筋﹐一支筆﹐他人橫放在共用扶手上的手﹐頭髮 - 懶得奢侈﹐就儘管發揮想像力。

7
早上起來以後﹐變成一隻大象﹐他照樣揮手跟你說再見﹐你走出門﹐遇見一隻熊﹐一同滾下山坡﹐掉進河裡去。你濕漉漉地回家﹐穿上常人的衣服﹐拿起菜刀把所有蔬菜切成小塊﹐雞毛儘數拔光﹐扔進鍋裡。

8
雨整整下了兩個禮拜﹐令人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每天早晨從電車看著窗外無盡的鴿子籠﹐就覺得自己的生活有些可笑﹔8個小時以後再坐回來﹐卻發現夜裡一個個發亮的格子都是一個希望。一個美好生活的想像。桌子椅子燈光刀叉 - 那只是想像。

2009/10/31

Old Street

1
我們永遠比自己想像的更勇敢、更荒唐。但我們並不常常是我們。我們在表演﹐那個叫“我”的人。

2
第一時間認出了照片裡的地方﹐倫敦﹐Old Street 那個像八爪魚的出口﹐東西南北﹐又再各分兩頭﹐我的是三號還是七號﹖記不得了。從來不曾稍微藝術地看顧那個城市﹐兩次都像從失火的人生逃過去﹐眉角髮稍都燒焦。

Old Street﹐像一旁高挺閃亮的利物浦街把老房子﹐爛倉庫全推了出來﹐散落在著隔了幾條街的旁邊﹐藝術家趨之若騖地來開畫廊﹐開餐廳﹐像大戰過後嘗試重建生活的人民。出發前從不關心倫敦究竟是怎樣﹐於是也不覺得特別破敗。60公斤的行李放進藍色的房間﹐裡頭躺著一個血跡斑斑的床墊﹐你看著它﹐把行李裡的被單枕頭棉被一次蓋了上去﹐不見不念。2003年的九月﹐那也就是開始了。

3
里爾克說﹕我何必還要寫信呢﹖今日的我已經不是昨日的我﹐而你認識的是他。

昨日的寫給今日的我﹐今日的我再寫給明日。讚嘆她們形形色色的生活﹐怎樣一次次渡過那些幸福或絕望﹖

4
我一直等你﹐你沒有來。我到最後一秒都還在期待你會出現﹐然後你說﹕我不來了。我沒有哭﹐我說﹕好﹐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就好。你不知道﹐我不想再說了。全都是枉費精神。

那年很冷很冷﹐整個冬天﹐我都穿著同一雙鞋子﹐同一條褲子﹐黑色的外套。我和別人的朋友一起過節﹐聊天﹐吃飯﹐玩遊戲﹐我在照片裡一直在笑﹐眾多表情﹐和常人沒有什麼不同。

人要到安全的地方﹐才有痛哭的權利。當時你只能想﹕呼氣﹐吸氣﹐呼氣﹐吸氣﹐活下去。沒關係。

那人心裡是沒有你的。

5
整齊、安靜給我們帶來過什麼﹖更多的常規、客套、寒喧。是個閉著眼也能演的簡單戲碼﹐劇本是我寫的﹐我安排、導演﹔何須驚訝慌張﹐雀躍或失望﹖

6
你在別的時間 - 我在那裡等待﹐像還有什麼期待 像結局 從未到來。

We want to have everything, want to be everything. We want to know all the pleasures of happiness, and every depth of suffering. We want the pathos of action and the peace of the onlooker. We desire both the desert's stillness and the uproar of the forum. At once we wish to be the thoughts of the thinker and the voice of the crowd; we want to be both melody and harmony. At once! How can such a thing be posssible! - Doctor Glas, Hjalmar Söderberg

2008/01/11

生出個童年

過年前接了一個改編劇本﹐從法國回來幾天﹐從台灣來的書也寄到﹐當天晚上歪在床上把整本書看完。散文寫一個家庭裡的故事﹐家裡三個女孩各有其個性﹐父親非常文明﹐算是可以做教育博士的那種理性。只是婚姻專家離婚是常態。劇本裡設定小妹有小學三年紀﹐書裡她最大只長到幼稚園大班。我下無弟妹﹐沒有觀察的例子﹐只能勉強回想自己的童年﹐看看有沒有什麼記憶能提取。

不回想還好﹐越回想只覺得越慘。小學前的記憶幾乎都消失了﹐只記得一些奇怪的片斷﹕小班吃西瓜﹐房間窗子看出去在後院晾衣服的媽媽﹐從幼稚園階梯摔下來時那排飛快滾動的幾何時景。上學後的記憶有了點情節﹐不過幾乎都是些可怕的事﹐大概永遠擅長記取教訓多過美好回憶。我上的是一所奇怪的小學﹐抽籤的機率是百中取一﹐現在告訴別人都得補上一句“當年便宜多了”。總之能稱的上天真的童年回憶實在不多﹐別人的園遊會我沒遊過﹐福利社我沒被福利過﹐這些小學唯一能帶給學童的快樂我一概沒經歷﹐還有一些殘忍的階級差距﹐小時候還模模糊糊﹐長大後想起來才覺得特別恐怖。

不管是“搞不懂為什麼別人家吃飯用金湯匙”還是“禮物被別人傳說太寒酸”﹐總之不是一些我想讓小孩知道的黑暗面。只好用“不是徵信社老闆才能寫藍色蜘蛛網”來激勵自己。在冰冷的地下室對螢幕努力幽默半天﹐笑到咬牙切齒﹐全身僵 硬﹐也不知道對方領不領情。

上次去波爾多沒帶酒﹐倒是一條大牙膏狀的煉奶活生生被沒收 (擔心我在飛機上吃完了整條甜死不成﹖)﹐海關咚一聲丟桶裡同行友人才提醒我英國也有得賣 (類似結完婚才告訴我新郎是強暴犯) 。年頭從巴黎帶回來的東西也很荒謬﹐一包英國也有賣的咖啡粉 (還特地為了它找了一天一夜的蒸餾鐵茶壺)﹐一條保證好睡的大象茶 (味道像三色牙膏粉泡出來的)﹐這種生活雜貨云云﹐不知情還以為我回哪個第三世界省親﹐省誰呢﹖省我自己就夠了。

2007/12/25

雪原夜車

捷克還寫不出來﹐已經在倫敦過了一個慘不忍睹的聖誕節。寫不出來是因為太美﹐太貼心﹐有什麼超出我能力之外的﹔慘不忍睹則是因為聖誕節該有的﹐倫敦都沒有﹕無論是雪景﹐還是慈愛。

我最喜歡的作家赫拉巴爾是捷克來的﹐卡夫卡和我同天生﹐這大概就是我到布拉格之前和捷克所有的關聯了。布拉格沒受到戰爭侵襲﹐基本上和卡夫卡在的時候差不多﹐他在舊城廣場幾次搬遷﹐學校公司也還是在方格裡﹐他寫作的咖啡屋就在老爸的店樓上﹐幾個屋子全保持著原樣。作家大半人生沒離開過中心市區﹐和他死後違背他遺囑硬是將他作品出版的 Max Brod 走來走去﹐說這城真像長著爪子放不了手的母親﹐潔淨鋪平的一棟棟屋子站得挺直﹐夜裡﹐山腰上的城堡打上光﹐就像紙做的舞台﹐筆下的壓迫感都到眼前﹔靴子敲在石板路上﹐像深夜裡打字機磕磕敲出的故事裡。

布拉格被卡夫卡控制﹐筆下把城市釘死﹐動不了了。在這裡是找不到赫拉巴爾的。那些酒館路邊裡大聲嚷嚷的小市民﹐得離開這個舞台才能看見。我們坐火車到臨近的小城。離開城市﹐冷藏庫裡行駛一樣的霧氣包圍著﹐一道橋從車站的這邊到那邊﹐幾戶人家依賴著山上的城堡活著。冬日城堡緊閉﹐唯一的一條街道似死城。在車站才知道城堡關著﹐還是爬上山。看守城堡的人在門口拿機器吹著落葉灰塵﹐空氣裡煙霧紛紛。這是後台。人們都在屋子裡﹐煙囪吹著煙。見不到人影。隔天﹐我們到更遠的南方去。城市景致後是共產時期的火柴房子﹐火柴房子後是連綿的隔音牆﹐隔音牆後面站著的樹林﹐冰雪結凍著﹐樹林後面﹐瞬間 豁然開朗一片巨大的雪原。陽光﹐金色的森林。每個說不清數不盡的站牌下面站一個站長﹐一頂紅色絨帽﹐數著每一班火車。到這裡才看到他筆下的人物。顯形了。

Krumlov 的城堡擋在車站與市區的島上﹐仔細看﹐城堡上細細的花紋、磚牆、雕刻﹐竟全是畫出來的。想到第一天看的玩具博物館﹐裡面鉅細靡遺的微型生活萬物﹐那些做著工打著撲克的鐵皮小人﹐只覺得玩具和用具的界限真模糊。有種說不清的幽默感﹐密密實實地包裹在生活萬物裡﹐幾乎是察覺不到的。它嚴肅沒有表情的運作著。像在我們面前從未大笑的小人物。像卡夫卡的雙重生活﹐像赫拉巴爾寫了四十多年不過是一抽屜的紙頭﹔面具後面還有一個表情﹐職業背後還有一個人生﹐他們的故事﹐不是我寫得出看得到的。

回到倫敦﹐著實夢遊了幾天。牛津街上有全世界湧來的購物潮﹐螞蟻頭密密麻麻地﹐都是數字。一城的燈飾顯得討好﹐對聖誕規範性地行禮如儀。這時候最折騰﹐搞得人心惶惶﹐生怕錯過了什麼﹐過著不過做作。超市關門前人群鑽動﹐老弱病殘趁最後機會出來搶減價食物﹐看了難過。無土之徒只能附應別人的熱鬧﹐在友人畫廊做了幾個小時的“台灣人”﹐代價是免費大吃一頓﹐和一部好電影

大餐後到西敏寺行午夜彌撒﹐英國國教不新不舊﹐是個為了離婚做宗教改革的亨利八世搞的﹐說是新教又有聖徒一塌糊塗﹐權充看表演可以。身邊的老建築師在雜誌上看過﹐極為熱情的和我們攀談﹐聲稱自己常去日本﹐對佛教非常認同﹐只是聽見我們不是日本人、不信佛教也不信禪、還大逆不道地竟然是基督徒顯得很懊惱﹐隨即拾起精神﹐說自己並沒任何信仰 (都到這了你不說我也知道)﹐但每年總要來沾沾氣息。結束以後問我感覺如何﹖又為英國對我道歉一樣地說唉總是有點長﹐我回﹕至少一年只有一次。隨即達成共識。走到門口要轉彎﹐一工作人員誤認這亞洲異教徒要踩上勞什子墓﹐蠻橫嚷嚷女皇都不敢走上去﹐普通人類似你我怎能沾上邊。口氣真像他們新大陸老是“亞美尼堅、亞美尼堅”喚﹐總是都是神格。So is it God saved the Queen or God bless America? 你們就繼續嚷嚷好了。

2007/11/26

Liszt - Hungarian Rhapsody N.6 (Cziffra vs Lang Lang)

今天晚上在 Royal Festival Hall 聽郎朗。最後的 Hungarian Rhapsody No.6 彈得全場為之折服﹐歡呼不止。我旁邊一位巨人一樣的俄羅斯老頭一個人來聽 (感覺他回家就要喝 Vodka 吃黑麵包)﹐全場都沒看他有動靜﹐此刻靜靜地站了起來﹐一下下地大聲鼓掌。謝幕謝了六次﹐安可曲彈了三首﹐今晚算是非常盡興。去的除了眾多亞洲女粉絲﹐望子成龍的家長﹐大都還是銀髮族當道。結束以後無論伯伯還是婆婆一樣興奮地拿了CD找他簽名﹐04年去德國就看見他佔據各大古典樂雜誌封面﹐海報貼了滿城﹐也難怪到哪都聽見德文。

郎朗比較有名的是 Hungarian Rhapsody No.2﹐據他自己說是二歲聽見的啟蒙曲。六號顯然是新練的。在之前英國的電視節目"The Classical Star"秀了一小段﹐顯然比二號適合他很多。彈到後來幾乎不可控制﹐排山倒海。一首匈牙利曲子彈得狂風暴雨﹐比較像西班牙鬥牛節﹐弦音來勢洶洶。這裡先聽 Cziffra 的版本﹐不然很難想像原來的模樣。要感情﹐還是中間幾首中國曲子彈得婉轉﹐和之前的莫扎特、舒曼都大相徑庭。

"The Classical Star"是個跟"American Idol"情況差不多的電視節目。只是評審變成四位專業古典音樂人﹐不但最後的贏家能夠灌錄自己的唱片﹐所有參賽者還能在參賽時期免費在私人音樂學院就學。節目為期四個禮拜﹐我最欣賞的 Tyler 和 Emily 都沒晉級決賽。最後一集我人在威尼斯﹐陳均逢聽吉它手 Ian 彈得都哭了。最後是我們都不怎麼有興趣的 Sophie 勝出。今天 Tyler 和 Emily 都在﹐忍不住過去和她握手說聲“你彈得真好”。她和電視上一樣﹐一雙眼睛漂亮真實﹐用一個嘴角笑。現在最希望的無非是聽到 Ian 出唱片。郎朗說明年還會回 Royal Albert Hall 彈我喜歡的 Rachmaninoff﹐但大概不會有這次的六號更適合他。陳均逢說真想聽 Liszt 彈自己的曲子﹐看來只有農曆七月去趟匈牙利了。

2007/11/09

Here is good, let's not move

“幸福就是生活的重複”﹐我還認為﹐幸福就是不斷的渴望那重複。每一日我睡前感謝一日的過去﹐再期待下一日的來臨﹐除了人生幾個忙的焦頭爛額的濃縮工作以外﹐很少有時光能讓我這麼快樂。大概也是秋天。天冷﹐家裡暖﹐從家裡的窗看出去葉子黃綠﹐稀稀疏疏﹐心情也放鬆點。不似春夏成日如驚弓之鳥﹐老覺得世上一片蓬勃﹐自己被丟下了。

我們都是習慣之物﹐自己創造生活的規律﹐再把自己豢在其中。自得自樂。每天早上起來﹐打開熱水壺﹐喝一杯半冷半熱的開水﹐再切一片最近迷上的猶太麵包﹐(拿起來很驚人﹐有我兩個頭大)﹐抹上名叫"總統先生"的法國奶油 (我問他 Président 是男是女﹐他說法文中大頭銜都還是男性﹐我說那麼以後別人問我想做什麼﹐我就說任何以 Le 開頭的工作皆可﹐Le principal -校長先生﹐Le docteur - 醫生, Le chef - 廚子先生, Le paresseux - 樹懶先生, Le ketchup - 番茄醬先生... )﹐不過管他是總統先生總統小姐總統老太婆﹐猶太麵包烤過以後外酥內軟﹐金色奶油綿密香滑﹐每天吃也不膩。

像瘟疫一樣去年我有一半朋友“瞬間”結婚﹐全是工作上虎虎生風的成功女子﹐如今遍布北美歐洲各處。美國有 Netflix﹐英國也有 Lovefilm.com﹐這種送到門口的 DVD 租售工具當場變成我們的福音。網路服務最厲害的長尾效應發揮到極致﹐不需要上天下海的去找那些稀有的老電影小電影獨立電影外語電影﹐一個滑鼠一個 tag 就解決了這個問題﹐隨時都可以自己在家裡辦個私人影展﹐是爆炸週情色週大師回顧週都悉聽尊便。加上陳均逢不停從學校帶回來餵養我的書和上禮拜台灣寄來的新貨﹐債臺高築的怎麼解決也解決不完。於是越來越難提起興趣讓自己出門。最遠不過是到附近的郵筒﹐把看完的片子再寄出去﹐過個馬路就是超市和書店﹐堪稱生活的百慕達三角﹐時間在其中莫名其妙的消失。

昨天好不容易動用全身力氣去參加一個活動﹐是倫敦亞非學院辦的考古和博物館學講座﹐還只有“圈內人”可以參加。要不是兩個禮拜前就和主辦人通了信讓他特別通融我去﹐可能到最後一刻還是會後悔在被窩裡裝包子。講座的來賓來頭遠遠大過我想像﹐都已經是大陸國家考古學院院長等等﹐臺下的觀眾也很可怕﹐V&A﹐蘇格蘭博物館﹐牛津博物館﹐大英博物館的中國館負責人都到了。好險教室小﹐硬體器材基本簡陋﹐於是大家佯裝學生聽講一樣交換意見﹐一律平等。但我離開藝術史許久﹐申請研究所的時候也因為不想做考古免得“墳墓越挖越深”﹐填好的表格和推薦信最後還是沒有寄出去。今天的心得大概只能證明我當年的想法是對的。

有趣的還是東西方的文化差異。除了過去知道的展覽文化的不同外﹐行政上也大相徑庭。基本上現代的展覽還是西方的形式﹐除了航海時代大大刺激了他們的收藏癖以外﹐跟過去他們奪取戰利品可能也有點關係。於是今天我們在西方看到的主要博物館或展覽幾乎都是某人的收藏展﹐展的是某某先生的口味﹐和歷史或完整性沒有絕對的關係。中國因為好東西早被國民黨帶去故宮﹐除了當年滯留在上海帶不出來的藏品 (這些所謂的“特出品”成了現在 Shanghai Museum 的來源)﹐就只有留在地面下的了。於是現在在中國大都是“因地取材﹐因材建館”﹐哪裡挖出了東西來就哪裡建館。土地國有是孫中山的概念﹐於是土地裡的東西理所當然是國家的﹐想做考古得有執照﹐不似英國土地私有﹐想考古自己買一塊地狂挖一陣﹐挖出來的東西基本上是你的﹐就算國家有權也的向你購買或給你一筆“Finder's Fee"。不過一位學者當場說了﹐可能也是英國挖出來的東西都不會有中國這麼驚人﹐於是所有權的爭議也沒這麼大。中國的問題是考古學院和博物館單位是分開的﹐於是竟有博物館和考古學院借了東西去展覽﹐展了以後卻據而不還。聽得臺下的人嘆為觀止。

我和三年前一樣對考古沒興趣﹐聽到文化差異和權力分配倒是津津有味。中午吃飯聽聞誰研究了十多年就專注為商朝青銅﹐聽了就腦仁發痛﹐只能說﹕哎那你墳墓掘的很深啦。做出來的肯定是專士不是博士。史學家的問題是只能和警探一樣﹐有什麼證據說什麼話﹐只是史學家如何也無法模擬出完整圖畫﹐因為證人早都草長馬遠﹐埋了很久啦。於是像我這種控制狂還是做創作比較好﹐自己模擬出來的故事絕對沒差錯﹐細節都在腦子裡﹐從自身生出﹐不怕得不到完整故事。

坐了一整天﹐最棒的事情就是教室旁一排大窗﹐看窗外大樹忽而在陽光下葉葉透光﹐忽而風雨驟起一片灰色的無聲蕭瑟圖畫。走在路上﹐覺得天開的好高﹐落葉讓蒼白的人行道有了顏色﹐兩邊樹影交錯﹐像四季把所有精華都存在這個禮拜。和自己說下次一定要來看樹﹐看風﹐只是來看每一片葉子... 結果還是被故事們留在地下。這裡好﹐別動。讓我們看住這一刻﹐哪裡也別去罷。

2007/10/31

OH, Carmen!

一個熟悉的戲碼﹐一個熟悉的導演﹐一個陌生的嘗試﹐然後﹐一個倉惶的結果。

自從看過 Baz Luhrmann 創新的 La Bohème 後﹐我就一直對電影導演跨刀來導傳統歌劇很有信心。於是看到 Sally Potter 要導英國國立歌劇團 (ENO English National Opera) 的時候我幾乎是不懷二心的覺得這會是個精彩的夜晚。在英國讀視覺文化很難不知道 Sally Potter﹐我們甚至在課堂上看她在當年蒐盡電影獎項的成名作 Orlando。小時候學舞蹈的她總共只拍過五部電影﹐其中一部就是半自傳性地講一個導演不適應好萊塢跑到阿根廷去學跳探戈的故事。也許就是這表演者的曾經﹐才讓 ENO 找上了她。

卡門的音樂人人耳熟能詳﹐除了改編成各個語言形容愛情都一樣喜怒無常的主題曲外﹐還有一些是西班牙民謠、佛朗明哥舞曲、和少許的吉普賽歌謠改編。雖然場景是落在西班牙 Seville﹐卻是一個沒去過的法國劇作家寫的 (Bizet 聲稱﹕那 只會讓我很混亂罷了)。這次 Sally Potter 去了西班牙﹐卻選擇把地點移到倫敦來。男主角 José 變成 London Coliseum (這次表演的場地) 的管理員﹐遇上在 Soho (可不是紐約的蘇活﹐是倫敦的紅燈區)工作的卡門。兩人相愛﹐José 為了放走卡門被關﹐卡門勾引出獄的 José 一起運毒品去西班牙。本應該在野地變成了機場﹐José 和卡門的新戀人明星 Escarmillo 遇見﹐最後一幕仍然結束在西班牙﹐卡門在表演場外聲稱自己愛上Escamillo﹐被 José 刺殺。結束。

說真的﹐上半場我還覺得挺新鮮的。大概依賴她對大螢幕影像的熟悉﹐舞台以半透明屏幕遮蓋﹐以倫敦到處都有的 CCTV 監視器畫面投影其上﹐影像裡有街外的景致﹐立刻把觀眾拉進了劇本裡。(也有人說是表現當代我們處處被監控的情況﹐但如果要把每一幕都用當代藝術的分析角度解釋下去真會沒完沒了) 表演方面除出本來的演員﹐還結合了現代舞和探戈﹐原本只是歌劇的舞台頓時變得豐富許多﹔不過因為唱的管唱﹐跳的管跳﹐舞台顯得有些擁擠﹐聚眾相對還有點Westside Story (西城故事) 的感覺。Escarmillo 出場在 Soho 街道外面﹐穿著金色大衣的他被狗仔和影迷追逐﹐鎂光燈照的舞台一片耀眼﹐跟卡門所在的脫衣舞吧相對﹐是我眼中最現代的一幕。只是比起傳統歌劇的城鎮立面﹐現代倫敦的場景自然貧多了。

這次的挑戰不比 Luhrmann﹐他導的 La bohème 只是將場景現代化﹐他在行的豪華美亮﹔Sally Potter 的野心卻更大。第一因為是ENO﹐歌詞一定得改成英文。第二她將故事移進了現代。除了一些時代背景的不合理 (如放走舞女的保全應該也不會被關起來) 前段還能顯出一些差別性的新鮮感﹐到了劇情漸入高潮的時候﹐新的背景就似乎過於複雜 (機場、運毒、西班牙的遊客)﹐撐不住原劇精湛的情感描述。

我個人絲毫不覺此劇不可多得。只是倫敦傳統的劇場評論家和觀眾也沒饒過她﹐四處一片惡聲。我不至於認為一無所長﹐只是傳統的卡門是多麼愛恨分明﹐豔色光鮮的一齣劇。Potter 嘗試融入的意識形態和藝術 ﹐只會削弱劇情本身的絕對性。罔論第一女主角似乎大病未癒﹐聲音絲毫不見響亮﹐一個豐滿堅實的英國女人﹐和一個戴小鬍子穿西裝神似辦公室笑雲老闆的男主角﹐實在很難讓人們聯想起致命的卡門和為情顛狂的 José

Potter 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細心紀錄了導戲的整個過程。戲上演不久她就因劇烈的負面評論逃到威尼斯散心。部落格上貼了少數的幾個好評。只是筆觸中時時可見造成這種結果的性格﹕在這需要巨大熱情和決心的時刻﹐比較明顯的卻是自我陶醉。無論是藝術性還是知識份子式的小樂趣﹐這些東西一旦賣弄起來都是很可怕的。像她的 Orlando 一樣﹐兩個作品都讓我覺得有趣﹐但卻沒有足以動人的真實﹔明明是悲劇﹐時候到了﹐比較多的卻是尷尬。不過對一向在電影節日中發光的她來說﹐在開場第一天的就見證兩個老太太在廁所裡把導覽撕成碎片也夠受了。(雖然她隨即開始自我合理起來﹕我究竟為誰辛苦為誰忙呢﹖受觀眾的討伐就自我檢討嘛。幹嘛馬上跑去舔傷口﹐百萬受傷﹐還是尋求認同來相窩取暖。畢竟真的很難覺得很棒。)

好啦雖然這次出師不利﹐但或許也不用太傷心。在當時也是法國傳統歌劇的大革新的卡門﹐在第一次演出的時候也受到各方惡評﹐作家 Bizet 在演到三十場時就去世﹐沒看過劇本就同意演出的女主角甚至找不到工作。Potter 至少可以回去拍電影。歌劇呢﹐少點當代藝術那套自我感覺良好的智識想像﹐把熱情的還給熱情吧。


CARMEN - 29 Sept/23 Nov 2007
Directed by Sally Potter
Conducted by Edward Garner
London Coliseum, ENO


不在倫敦﹖這裡有 BBC3 提供的 Streaming

2007/10/27

La Bayadère 權看天堂是誰畫

最近學法文。和丈夫一個字一個字學﹐像扭秧歌﹐前進一步退兩步﹐自得其樂﹐看法文電影努力撐開耳朵﹐一個句子能聽出兩三個認識的字﹐聊以自慰。

昨天晚上胡冬打電話問我們看不看芭蕾﹐我說當然好啦。於是約了今晚﹐贈我兩張票。外面陰雨﹐白日特別醜陋﹐我和丈夫在地底各踞桌子一方﹐看自己的書。晚上就好多了﹐一層層的路燈打在濕地上發亮﹐只是我和丈夫也沒工夫欣賞﹐趕著上車轉車﹐沿路跑進 Covent Garden的皇家歌劇院﹐聽開場前的手鈴直響﹐緊張的在秋夜流汗。最後一秒才坐進位置。剛脫下大衣﹐開場的喇叭聲驟然大響。

La Bayadère (The Temple Dancer)是舞者兼有名編導 Marius Petipa19世紀後半寫的芭蕾舞劇。第一次表演是1877年一月的St Petersburg﹐不過一直到1961年才離開俄國。今日看的是當年引起軒然大波的女芭蕾舞者 Natalia Makarova1989年重新編導的版本﹐現在是英國皇家歌劇院的固定戲碼之一。

故事座落在俄國人想像的印度。獻身在廟裡的舞者 Nikiya愛上了宮廷的勇士 Solor﹐但愛上 Solor的除了她以外﹐還有廟裡的大祭司和宮廷裡的王公之女 Gamzatti。於是王公之女不但在父親的賜婚後輕易迷倒勇士﹐還在自己的房間裡對 Nikiya來段生猛的‘嗆聲’。在自己房中殺她不成﹐就在 Solor送給 Nikiya的花束中藏了毒蛇﹐眼看著Solor被祭司和Gamzatti領走﹐Nikiya拒絕了王公拿來的解藥﹐在第一章結束前死在蛇毒下。戲裡最有名的 ”The Kingdom of Darkness 在第二章。Solor 在鴉片的煙霧中看見 Nikiya重新回到他身邊﹐月光下眾女舞者排序旋轉像蛋糕上的奶油球﹐用不同方式擠滿整個舞台 (算是上個世紀描繪的藥後夢幻迷境﹐在當時算是超前衛之作﹐怪不得一樣是月光下﹐硬是贏過天鵝湖的群舞)。戲結束在 Gamazatti Solor在神殿前的婚禮﹐無法擺脫Nikiya鬼魂的Solor遲遲無法說出誓詞﹐在祭司的推壓下正要就範﹐神 (不是一般較易抓狂的印度神Shiva之類而是Buddha)發怒起來將所有人都埋在石頭下。於是 Solor Nikiya在天堂相遇﹐最後一場滿室的夢幻乾冰。

貴為王公之女也有因愛變得扭曲而善妒的情況。今晚的 Gamzatti硬是跳得比女主角還好。因愛引起的妒恨、控制慾﹐貴為皇族的美麗和驕傲都在她挺直的背脊上。倒是那位優柔寡斷的勇士空有臉蛋﹐說是男首席卻看不出個所以然來。完全一個芭蕾奶油小生。(奶油大腿倒是有的)

Baz Luhmann 導演的 Moulin Rouge(紅磨坊) 裡﹐愛上 Nicole Kidman的窮劇作家 Ewan McGregor也嘗試用印度琴師愛上皇后的劇本來影射自己愛上上流妓女的情況。看來在東方主義盛行的殖民時代﹐所謂的“東方”在藝術裡不但帶來風格的改革(如日本浮世繪在法國引起的流行)﹐還能任由藝術家們把各種戲碼搬上。除了那些勾金帶銀﹐桃紅柳綠的視覺想像﹐還有無關道德規範的思想自由。在那裡﹐祭司可以愛上勇士﹐勇士可以三心二意﹐皇族可以因嫉妒而放蛇殺人﹐獻身給神的舞者也可以因為在叢林裡遇見壯漢就動了凡心總之狂情烈愛﹐狂蜂浪蝶都是發生在別的大陸上﹐像莎士比亞戲裡的驢子精靈(仲夏夜之夢)還是野人一類(暴風雨)﹐不倫不類只因非我族類。倒是讓藝術家有了更大的創作自由。

雖然觀眾分享女舞者的無助和祭司的邪惡﹐但作為中心人物的勇士除了在夢裡和婚前被舞者的鬼魂所縈繞以外﹐對王公之女的誘惑倒是甘之如貽。所以若戲名不是 La Bayadère 而是 Le Guerrier (The Warrior)的話﹐最後的結局應該是他在天堂左擁右抱﹐還有祭司和王公幫他煽扇子倒茶清腳趾啊。

2007/09/28

時間搬運行

這個夏日灰溜溜的走了﹐連預期的幾日酷熱都沒有。轉眼已經到了秋天﹕看著明明是陽光燦爛﹐出了門卻冷風沁骨﹔看著明明是晴日雲高﹐轉眼間天一黑﹐豆大的雨點批頭就砸下來。有時候真的想寫點東西﹐向大家報告一下近況﹐只是搜索枯腸﹐毫無頭緒﹐只有再鑽進另一本書﹐另一部片子裡。整個夏日幾乎就地洞裡鑽磨著這些他人的情節﹐一時不知人間何事。

等了整個夏天的網路總算接上﹐第一件事便是從16歲開始寫了九年的留言板終於響了熄燈號。在那個沒有新聞台、部落格更沒有交友網站的時代﹐就靠著這樣一個板子完成所有的功能﹐貼照片﹐換背景﹐交換歌詞文章﹐報告生活新聞一二。一因為有歷史﹐二因為不用登入登出﹐十分直接了當﹐直到後來我還是一直寫著。只是捨棄了聯絡感情的功能﹐大多是寫給自己看的﹐寫一個字藏一個字﹐特別精密誠實。

均逢的電腦等不及網路﹐主管螢幕的高壓線圈燒了﹐英國只有金融業繁榮﹐從民生用品到機械零件什麼不生產﹐光運費就夠看﹐還不一定找得著。修理也貴﹐剛來就把相機摔壞了一個鏡頭﹐修理不一定比買新的便宜﹐他二話不說把記憶卡電池拿出來就把機身往湖裡丟﹐一個個小圈圈從內到外打了好久才沉到底。這下一來﹐兩人只得分著用我的老toshiba。老歸老慢歸慢﹐至少從來沒壞過。早上丈夫讀書找資料﹐辦那些開學永遠辦不完的瑣碎事﹐我只有在半夜他睡著後﹐一件一件地搬。時間﹐地點﹐可細讀和不可細讀的。

夜半搬字時才發現很多書大學早看過﹐事後忘的乾淨溜溜﹐馬橋辭典是一例﹐(看別人老寫到還想著要不要買來看﹐孰不知當年十九時看完還寫了心得) ﹐李銳也是一例(還問丈夫﹕你看過嗎﹖)大大證明我一目十行﹐過目即忘的本事。可見記憶常常欺騙我們。只有文字可以冷凍一時的想法﹐遠遠的看﹐事情發生的始末才清清楚楚。像濃縮的劇情綱要﹐幾年的喜怒哀樂起承轉折都在裡面。更多的是對自己說的話﹕你要堅強﹐果敢﹐認真﹐因為只有自己可以倚靠。最擅長說預言 ﹐說完再去犯那自己都知道的錯誤﹐或是實踐那有必要的旅程。皮痛肉痛﹐總算變成了自己想要的人。

陳從上禮拜開始上學。學校裡有全歐洲最好的中文藏書﹐許多恐怕連國內都找不著。借回茅盾的三部曲﹐上海開明書店印的時候還是民國(是“前朝”) ﹐一條條從右到左直行的繁體字﹐標點符號還站在字隊外面。從買進圖書館至今只有一個人在1987年借出去過﹕當時丈夫八歲﹐我六歲。書皮發出潮濕的地窖味 ﹐看著看著﹐書屑一片片落下來﹔手帶濕氣﹐薄如蝶翼的書頁一翻就破。不禁慘叫﹕這書要死在我手上了。

三部曲中最好看的是《動搖》﹐講的完全是民粹主義。茅盾這麼“紅”的國家級作家﹐在台灣被禁不奇怪﹐但這本實在精闢入理﹐連在大陸也是禁書。若對民主政治有信心﹐不妨挑戰一下。

下次我要說運氣的故事。

2007/08/08

The Only Girl in Town

"Any problems?"
"Many. But it doesn't matter."

Andrei Tarkovsky on set of 'Nostalgia'.

很久沒有寫字了。這三個月裡﹐一家家讓你失望的通訊公司﹐那些永遠等不到的電信客服﹐轉到北部﹐轉到印度﹐再轉回天知道倫敦哪裡的貨倉裡。你堅信某日服務熱線能直通太空﹐如果火星的人工更便宜。家裡那白色的洞口逐漸透明﹔一個連不上的網路孔﹔沒有意義﹐如同從未存在。每個禮拜都有一通永遠等不到的電話﹐像挽回一個情人﹐數著時刻痛切等待它的回音﹐那舊情人是個從未存在的電信人員。你無藥可救的一廂情願。

她獨來獨往﹐她自視甚高﹐她不可一世﹐她非常任性。她是這個國家唯一的電話公司。

就這樣﹐你和世界暫時失聯。電腦也不開了﹐只在小本子上塗塗寫寫﹐一篇一篇的流水帳﹕和誰吃飯﹐吃了什麼飯﹐去誰家吃飯﹐看了什麼電影。偶爾一兩句書上的話 ﹐入夢前模糊的想法﹐某段臺詞。你得儘量保持簡短。你的手應付不了你想寫的東西﹐它從12歲以後就沒怎麼握過筆﹐它會抽筋。

坐在網咖裡﹐ 身邊的他們不是出來打整夜電動的年輕人﹐而是和你一樣離鄉背井的外國面孔。一起嘗試在有限的時間裡找房子﹐訂機票﹐寫論文﹐打Skype﹐上MSN﹔在 facebook或match.com上翻閱照片﹐查看朋友寄來的信件﹐或在陌生人包圍的方寸中打電話給遠方的家人。慘白的燈光下你們一樣無助﹐孤獨﹐絕望﹐寂寞。你們被迫暴露這些非常私人的時刻﹐像宣告自己無家可歸的情勢。你們的確像一群流落在外的年輕人﹐卻早已越過合法叛逆的年紀。

那日它說它等不到了。你打開螢幕﹐等待你的是一篇漆黑。還隱約能聽見它低聲嗚咽﹐只是你什麼也看不到。過去四個月的回憶﹐偶一為之寫下的字﹐都在那黑暗裡。你非常無助。想說話﹐但沒有聲音。

You feel like you’re speaking into the void.

你鑽進更深一點的地底裡。三呎裡。比別人更深一點的地底。仰頭有光有藍天有綠色的整片森林。一條小徑通往看不見的路底﹐爬窗就能走到對面去。當然﹐你更願意只是看著它。你願意相信那路底是更深更深的森林﹐而不是 (大概是) 和森林這端一樣的風景。

你很久沒有做夢﹐你想。像鏡子裡的影像不會關心對象誰哉﹐一個完成的寓言不容許作者剩下任何想延遲情節的無聊浪漫﹐像天堂﹐這裡沒人抱持空心的希望。所有的麻煩都是細小的﹐零碎到近乎猥瑣﹐怨言結束在尚未開口。這背景吸收了所有的嚷嚷。怪不得你從不做夢﹐你知道為什麼﹕活在夢裡的人才沒有夢。

2007/04/25

房事

該死的春天。對面的樹都像一個冬天蓄滿了力量﹐乍然爆開一頭的樹葉。綠的單調﹐扁平﹐刺眼﹐毫無空間。其中點綴一二開個滿頭的花痴﹐枝葉緊緊攀住就怕一鬆手就飛啦。不過還好﹐我即將離開這扇窗。半身搬進土裡﹐半扇窗能準確看見土地綠蔭。

身體只是日況越下。但不想說了﹐一樣的舊疾﹐黴菌﹐過敏﹐膿水﹐毒氣。只是總算去剪了一個頭﹐乾乾淨淨的﹐幫我剪的人反而害怕﹐邊剪邊對指導教授慘叫﹐一 邊對我抱歉說啊我並不想剪這麼短的。是很短。左邊只比平頭稍長﹐上面的頭髮披下來﹐一路往右斜﹐是他們最擅長的Punk和Asymmetrical﹐我倒 很滿意﹐畢竟受夠了可愛端莊的髮型﹐與本人相去甚遠﹐恨不得直接來個平頭就好了。當天從台灣訂的書也到了﹐卻送不到我家﹐得親自去Kentish Town取﹐均逢跑了兩趟﹐才把這塊大豆腐抱回來﹐看到頓時舒服多了。從資本的秘密到美的歷史﹐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到土耳其英國﹐還有Jack Kerouac開開停停的On the Road﹐對家再不滿意﹐有書就能開頁躲進書裡。

當夜把Woolf“自己的房間”看完。書裡大家耳熟能詳的固定收入和自己房間的論述聽起來不錯﹐但只能算是個人意見罷了。畢竟不是誰都有當大小姐的機會﹐ 非得有個適時落馬死去的姑媽﹐和住Bloomsbury的能力。更別提自己的房間。若每個作家都走這種路線﹐不如全去當少奶奶算了﹐正是最容易得憂鬱症的 族群。

哪個好人禱告﹐簽了半年的房子突然可以搬了。於是又是一陣瘋狂的房事活動﹐和各家房屋仲介交手﹐看Gumtree﹐看Find-a- Property.com﹐看Loots…﹐憑藉著網頁上小小的照片和GoogleMap的幫忙﹐回答千篇一律的問題﹐一個一個地方去踏。除了像監牢一樣 的小空間﹐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大房子﹐英國的建築有時還真超現實﹐有門沒有陽臺 (對隨時有了斷自己打算的人倒是方便) ﹐或是一條通往死路的樓梯。倒是Agent本身很有趣。記憶最深刻的是一聲線慵懶的中年仲介。一開口配上那表情還以為他已經做了幾百年的房仲﹐後來才發現那股慵懶大概來自無聊。推算是個80年代的貝斯手還是主唱在過了20年以後為著生活只的拿下身上所有金屬耳環﹐脫下破爛牛仔褲﹐褪色T-Shirt﹐用長 袖襯衫蓋住手臂的刺青﹐坐在那辦公室裡和簡短的顧客資料拖延老命。一般Agent在車上也不忘多介紹些房子的事﹐就他扭開了收音機對著老歌就唱﹐就是為著環境未檔來完成。

找房子倒是一個熟悉倫敦的好方法。這個城市就是有著換一條街就換一個世界的能力。我們又特別喜歡東倫敦﹐幾百年合法非法的移民歷史讓這裡顯得生氣蓬勃﹐不像西北區中產階級的灰﹕每個人都在往上看。好一點﹐好一點﹐還不至於要翻身﹐就是要好一點。那一點自然永遠都不夠﹐但還是要往上看。於是品味貧瘠﹐脖子特 別長。我又要什麼生活﹖總一次一次問自己。都是身體在殘害心靈。

2007/04/13

A Thousand Times

“For myself I am an optimist - it does not seem to be much use being anything else.” Sir Winston Churchill

搬來這個房子正滿一個月﹐只是感覺比一個月久許多。那回家的路像走過千百遍﹕Baker Street Station 側邊出來﹐右轉﹐過馬路﹐到底再左轉。右邊的失物招領﹐書報攤﹐左邊奼紫奼紅的花車﹐福爾摩斯博物館﹐有歷史性的地方酒吧 Volunteer…印刷品的油墨味﹐植物切梗的腥味﹐啤酒、人氣、老酒店混合起來的霉味﹐Regent Park 裡各樣青葉拔篡、狂花浪蝶的交配味…閉上眼睛也能一路聞著過來。

一同以往﹐心情接受遷移絲毫不難﹐是身體不見得跟上。以各種過敏、發炎和感染抗議﹐時好時壞﹔時而昏昏沉沉﹐坐立不安﹐時而夜半起身﹐咳出心來。隨著各種 病徵﹐膏藥﹐抗組織胺﹐閃閃明亮眼藥水﹐倫敦過去種種慢慢靠近身。身邊人想知道﹐就帶他一一去看﹕Old Street 的Kebob 店 (當時熟稔這時沒敢相認的大刀師傅)﹐Daventry Street 二樓亮著光的小窗戶 (袋中沒餅可送﹐也無事可救)﹐Gloucester Road 一貫燦爛﹐來人想的是房子而不是往事。

寫倫敦的人總要寫 Samuel Johnson 的那句“當一個人厭倦了倫敦﹐他即厭倦了人生”﹐因此很難分辨當時離開是厭倦了倫敦﹐還是厭倦了人生。回到一個熟悉的城市有時比重新開始還 難﹐像重看一本不甚精彩的書﹐拿起只因忘記了書裡的情節﹐想起來以後便馬上覺得索然無味。除了一個居住過的地方以外﹐我對倫敦並沒有特殊情感。你可以帶著美國夢去紐約做一個 New Yorker﹐帶著溢滿浪漫的革命情感去巴黎做 Parisian﹐但來到倫敦﹐先帶著足夠的英鎊就可以了。一個快速的學位﹐一個高薪的職業﹐一個好用的護照﹐賺一些大聲大氣的英鎊﹔實事求是是最倫敦的 一種生活態度。

我們都是世界的過客﹐在一個不陌生也不會熟悉的地方﹐這種感覺更加清楚。除了我們兩人﹐樓上住著另外兩個倫敦過客。法國 Banker 準時起床淋浴﹐吃完 Cereal 以後出門上班﹐晚上回家折一段冷凍庫的長麵包到烤箱去烤﹐加兩個水煮蛋。拿來蘸麵包的油醋能讓整個冰箱酸味逼人。LSE 的印度學生趁 Easter長假回家﹐冰箱裡沒了他讀 SOAS 的賢慧女友做的便當。平日她準時一個禮拜來幾次﹐打掃廚房﹐準備便餐﹐和他做愛。四人靠聽覺迴避彼此生活﹐ 儘量與對方無關。

腦子裡不行﹐就躲到一件一件的事情裡去﹐躲到柴米油鹽的生活裡去。一個個 Museum、Gallery、公園、Market﹐或是一間間的飯館。打算著什 麼時候要開始下廚煮飯﹐克服那難以言說的感覺困難。打算研究中世紀勞動生活與宗教演變﹐給自己一個理由每日準時造訪某間圖書館。打算下定決心把房子的照片 登倫敦最大租售網 Gumtree﹐還是寫個廣告把這房子在夏天給調換。打算什麼時候吃晚飯順便打開解完壓縮的電影﹐讓兩個小時一個晚上順當的過去。打算明 日有沒有理由醒來。打算這文章怎樣寫起來比較樂觀。

2007/04/02

The Great Imposer

"Two per cent wit, ninety-eight per cent a fragile, fragile beauty -- perfect alchemy." Dave Eggers to Marcel Dzama





















黑狗和白天鵝﹐慢跑者的短褲和中年危機﹐對面公園的樹拔出綠黃嫩芽﹐黑色的髮根從一頭桔髮溢出﹐在倫敦的一個月過去﹐我從沒見過的四月開始了。

只要手一碰鍵盤﹐那無止無盡的找房病就會發作。然而那些對廚房的想像﹐浴缸的想像﹐一張沙發的想像﹐一張大床的想像﹐或一整個書櫃的想像﹐都慢慢腐爛在那些多毛的地毯﹐狹小陰暗的走道﹐陰氣沉沉的窗帘﹐細小的老鼠夾和完全違反人體工學的房間裡。看著看著不免想著乾脆為此滿足﹐交通方便節省麻煩又炊有洗﹔有時起床發覺眼睛和鼻翼黏在一起﹐中間夾著類似菜瓜布一樣的搔刺感。但無論房間怎樣﹐看進別人窗戶的時間少了﹐多的是匆匆三併二步趕著回家。回家路上有福爾摩斯的家﹐門口一打工生穿著警察衣服﹐遊客可戴著博物館提供的標準蘇格蘭格子帽對著自個兒鏡頭傻笑。福爾摩斯住所旁是兩間房屋仲介﹐總能在深夜看見人涎著臉看著櫥窗裡的小照片﹐六百鎊一個禮拜或那些半億起跳的小房間﹐外面﹐裡面﹐碰不到的空間。總之看看也是好的。

如果有人問我做什麼﹐我就說我在寫書。這理由不但合情合理﹐還沒有非得到期的時效性。事實上我連書都不大見得。時間在這裡和那裡過去﹐瑣碎的種種﹐杵在江湖一片太平的會聲中。每天吃三次飯﹐洗一次澡(早上或晚上﹐半套或一套) ﹐三天想一次是否該剪頭髮﹐兩天買一次果汁﹐水﹐牛奶。買不到新衣就持續地穿著舊衣裳﹐找不到喜歡的袋就借個他人的。只有人生是自己的。前線無戰事﹐軍人都養出釣蝦場老闆一樣的肚子來﹐明顯沒有仆伏前進的打算。

某日逛街在商店的雜誌裡發現一直喜歡的Marcel Dzama在展﹐喜出望外地拿出筆來抄寫﹐找著了地方就擇一晴日去看。Marcel在前年搬離了出生的Manitoba﹐離開那些絲絨夜空一樣的明亮黑夜 ﹐到紐約。去年在Birmingham展覽的圖畫已比早年的更生硬﹐是呼應剛來到的新國度一片昇歌的野蠻。過去惡作劇般的小奸小惡和種種浪漫情色幻想被貼身撲面的暴力取代﹐子彈亂飛﹐肉體陳橫。童年的角色變成實體的皮相﹐商品一樣的被展示。在這次展覽的圖畫裡﹐暴力的呈現更為一致﹐排序出現的蒙面女子﹐萬花筒一樣疊成形狀﹔早年想像中的同伴更為清晰﹐不但找到了工作﹐還被寫成個人檔案。創造他們的Dzama到了國度外﹐毫無相干的回頭描寫這些角色﹐筆記簿裡回顧扭弄加國和自身的歷史﹐把私人和主觀歷史客體化﹐是身在客鄉後開始對本國/本身論述產生的反省。

Marcel還是Marcel。同一個萬般靦腆害羞﹐瞇著眼睛的迷人傻漢。Now to the South himself: like how his character had been warned.


Marcel Dzama - BBC Interview

2007/03/21

A Life of a Homemaker

找房子租通常都是恐怖的故事﹐因著不同國家改變恐怖的方式和程度。倫敦的第12天﹐種種的麻煩和掙扎﹐才從一個客廳搬到另一個客廳。第一個客廳是 Natalie 的沙發床﹐滿心歉意地耽擱了一個多禮拜﹔第二個客廳正對著攝政公園﹐過去國王公爵們的獵場。水池裡划著幸存的水鴨﹐天鵝﹐鴛鴦﹐旁若無人地抖抖晃晃。

今年的年是陳家過的年﹐家庭旅遊是陳家的旅遊﹐我變成肥皂劇裡加入的新角色﹐母親變成客人。我們盡責地說話談笑﹐用讚嘆的口吻說謝謝。省麻煩和去年一樣參加了旅行團﹐有吃有住﹐偶爾覺得自己是笨蛋﹐偶爾被當豬宰。明明和旅行社說的是休閒團﹐到了才發現是戰鬥營。早上有各式各樣的水上遊戲﹐晚上就到小房間裡衣裳褪盡﹐按壓平常摸不著的癢處﹐彎轉平常想不到的動作﹐身上濕了又乾﹐衣服脫了又穿﹐精油﹐熱石﹐指壓﹐形形色色的花招也不知道身體是好了還是壞了﹐總之是一種使用舊皮囊的新方法。最後一天導遊問哪裡最好玩﹐他老實不客氣的說“Ritz飯店最好玩。”可惜早出晚歸的根本沒玩﹐只能半夜看飯店旅館拍給日本人看的介紹錄影帶把自己植入那些情景﹕五顏六色的雞尾酒﹐海灘漫步﹐高低大小的游泳池裡划動。

新年過完﹐家庭旅遊結束後兩天﹐凌晨兩點坐上車﹐到機場坐六點的飛機。可能是國泰的飛機餐特別好吃﹐可能是幾部電影都好看﹐可能是長途飛行難得身邊有人﹐多一個人﹐比上次少一半的行李﹐30公斤到了倫敦。

從六區慢慢駛進來﹐驗證著那短篇裡描寫過的風景。三區那枯扁的景致﹐一爭排一樣的連棟房子﹐分不清次與彼﹐都是一樣的破敗。一方面覺得倫敦一點沒變﹐一方面卻也沒有回家的感覺﹐比較像是在書上熟讀過的地方﹐在真實生活出現﹐夢境一樣地感覺每一個見過的路口﹐記憶裡的待過的地方﹐書裡情節一樣地述說給人聽﹐ 關聯處不過像電影裡看過的畫面。是個身份不同的新旅程。暫住在 Natalie家客廳的時間﹐頂著風走在座標不明的路上﹐看進每一扇大窗裡﹕昏黃燈光下家裡的擺設﹐白色窗欄裡的high ceiling﹐電視前面無表情的人。心想﹕給我一扇窗戶就好。圖畫的一部份。倒牛奶﹐換衣裳﹐普遍生活。開過身旁的車子得到了它們的象徵意義﹐因為迫切 ﹐所以感覺到價錢的價值。每一分錢都讓你站在不同的地方﹐做不一樣的人。

那些片段的記憶﹐記得的都是些一個人的時候。一些遙遠的﹐冰冷的路途﹐和自己說話的時候。只是不知道還有多久﹐到哪裡﹐也忘記了發生的結果。記憶都是安靜的。還記得翻索的過程﹐但忘記了找的哪一個字﹐代表什麼意思。我未曾認為能獲得什麼。只是一個已經寫好的故事裡﹐未能讀出的生字。

每個時段認識的人聚在了一起﹐都是一樣的事。房子多少錢﹐包不包水電﹐地鐵方不方便﹐離市區多遠。都不是自己的地方﹐於是商量的都是權宜之計。才發現我這樣被動﹐在某些轉角﹐不過等待每個重要決定如何處置我﹐細節缺乏心力追究。能怎樣就怎樣﹐是什麼就是什麼。A homemaker on the 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