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

家、城市、旅館:當代空間的轉換


生活在地窄人稠的香港,人與人之間心靈的距離或許很遠,卻抗拒不了身體的距離非自願地被擠壓。我們成天在路上與陌生人靠頭並肩一起行走,走同一條路線前進,在地鐵上與陌生人貼身互擁,距離近得能看到對方手機遊戲的分數,可以一起閱讀旁坐手上報紙或書刊的句子。我們呼吸著他人處理過的空氣,位置上坐著他人的體溫。

若是稍稍抬起耳朵,可以輕易在公共場所聽到最親暱的親人友人也不一定會說出口的秘密,誰在無意間發現上司虧空公款、誰準備與屢次出軌的丈夫攤牌、誰考試沒考好必須得對家人隱瞞、誰遇見新對象在富有或貼心之間徘徊不定…… 手機話筒可能是告解的小密室,卻忘記了整個車廂都是不語的神父。一樣的事情發生在路上、在咖啡館裡、等公車時,城市裡有聽不完的流言,別人話筒裡說不完的故事。

在私人空間收緊到最經濟的狀況的同時,商場的豪華空間承諾著更多的幸福與想像。當睡眠以外的事都得在外面完成,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的界限隨之模糊,狹窄的住所若像一件沒有空間功能的衣裳,只能應付最基礎的蔽體磚瓦,整個城市都可以是家的延伸。

台灣友人來訪,我們相約在最近的大商場,書店或圖書館變成了自家書房,散步在書架的城堡間,細數家裡書架放不下的書。逛累了,咖啡館的大沙發就是自家客廳,能各自握著一杯咖啡聊天。到了晚上,便拿酒吧的電視當自己家,吃晚飯看球賽。當然,如果足夠想像力,身邊四處有臨時家人,分享你的興奮或悲傷。

到旅館旅行

如果可以拆解城市的公共空間,靠想像力變成自己功能完整的家。原本就在居家概念外的旅館可以提供的“家居服務”就多了,可以是餐廳、浴室、另一個睡房,更可以是家鄉裡的他鄉,把心態轉換成旅人,在什麼地方都可以旅行,所謂的“Staycation”:不用去其他地方,其他國家,留在自己的城市也可以渡假。

Staycation 一詞在 2007年的金融風暴後開始盛行於美國,更類似台灣所說的“小旅行”概念。相對於一般的昂貴包套假期,Staycation 避開長途跋涉、飛行、旅館費和打包的種種麻煩,選擇那些可以當日來回的旅程,拜訪附近的美術館、博物館,或是爬山、騎馬、游泳,晚上再回來睡在自己熟悉的床上,或是借住在附近的親戚家。

只是 Staycation 到了假期相對短少的港台,一度為了節省而生出的 Staycation 假期,也有了另一個相對豪華的解釋。與其舟車勞頓到國外過週末,不如把預算都留在城市裡,找個平日不會踏入的六星旅館,在自己的城市裡也能享受脫離現實的感覺。


無論在任何國家,旅館提供了一個完美的“世外”。 豪華其實大同小異,品味良好的餐廳酒吧、巨大乾淨的無邊泳池、柔軟如躺在雲端的大床。但除了這些硬體以外的,我們更期待的是那些總是友善微笑的臉提供的輕聲問候,伸手有茶、張口有飯、飯可以送到床邊來、吃完不會有個塞滿骯髒杯盤的水槽讓人睡不著覺,浴巾牙刷用完往地上一扔也沒人追上來…… 簡單的說,那些柴米油鹽以外的味道,日復一日以外的情況。

全球化的影響下,異鄉家鄉的差異越來越小,想要把異鄉當家鄉,在旅館旅行的最終祕訣是千萬不要打開電視,打開了也千萬不要看當地電視台,以避免馬車瞬間變南瓜。不用上下飛機、兌換外幣插座的 Staycation 的確可以把壓力減到最低 - 只要天可憐見,不要在旅館裡遇見親戚、朋友、甚至同事主管就好了。

隨處是家鄉

在台灣,Staycation 就更容易了。北投、烏來有溫泉,遊老城就到艋舺、大稻埕,陽明山可以登山賞花,一個多小時就可以到北邊的福隆或金山海灘。除了這些台北附近的地點外,開一天就能環島的路上充滿著比 Staycation 更遠一點的Nearcation,雖然異國料理很難比國際化的香港正宗,但各地不同的台灣小吃或料理其實就吃不完了。

前些日子心動想去馬來西亞檳城,正一頭熱找尋旅伴,被友人一句“據家人轉訴說很像嘉義”,令我頓時斷念。最近她到了南法參加攝影展,結束後到了法國中部的第二大城里昻,再一路北去,問她心得如何,她說:南法就像台南,里昻就像台中啊!剛聽覺得不可思議,再想想,就像日本人在台南火車上看到的是日本,英國人在雙層巴士上以為回到了倫敦一樣,家鄉的原型就算到了北極都會變成我們最擅用的形容詞吧。


- 原載於《走台步》 2013 秋季號

2014/05/09

明天我要嫁給盆栽

西德有個叫牆太太的寡婦,與丈夫感情甜蜜的她在丈夫死去多年後仍然載著他的姓氏,桌上的相框還放著兩人臉貼臉的合照。牆太太的丈夫是個國際名人,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為了東西德的統一而犧牲,牆太太最喜歡帶人參觀牆先生的博物館,裡頭完整記載著他生前死後的各種事蹟。她很高興人們仍然關注關愛她的丈夫,又有點惋惜得和所有人分享她的記憶,像他是公共財而不是她自己一人的愛。

只是牆太太的丈夫的確是公共財,她的丈夫是柏林圍牆。

聽到多元成家四個字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這位多年前從新聞上看到的牆太太。天可憐見,可想而知,一旦我稍微把內容搞清楚了以後,才發覺所謂“多元家庭民法修正法案”中的家庭概念有多麼保守。在人鬼戀、人獸戀、人物戀源遠流傳多年後,原來眾人在爭辯的不過是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能不能成為配偶、好友和姊妹算不算伴侶、或是你能不能選擇沒有血緣關係的對象作為家屬這些事情,和我想像的差得遠了。

《終極追殺令》裡的冷血殺手在槍林彈雨間不容髮的狀況下也要救出長青盆栽,富婆把遺產都留給陪伴身邊愛犬或保鏢的新聞層出不窮。就算你覺得《聊齋誌異》和《牡丹亭》是文學而不是民俗範圍,娶鬼妻或嫁鬼夫這些沒寫進民法的民俗也仍然時有耳聞:可歎這些可喜可賀可歌可泣驚天地動鬼神的關係至今也不被法律承認。

或許我與泰迪的一段真情(科學證明,抱著玩具熊時腦中釋放的多巴酚和高潮時質量相同)得等到百年後才能寫進“多元家庭民法修正法案”,好在不合法卻不犯法的事多著呢。就像德國沒明文規定能與牆結婚,但也沒說不行。只要有牆太太這樣炙熱的愛情,還是可以穿上白紗與丈夫合影公諸各方,到律師處擬定遺囑,死後讓牆先生- 或牆先生博物館 - 繼承所有財產。私情動用私法,多麼個人化,多浪漫,多當然。

沒錯,愛讓人充滿創意,想合理付出沒人擋得住你,只是死後一筆橫財恐怕就照顧不到身旁心愛:暢銷小說《龍紋身的女孩》三部曲的作者史迪格·拉森 (Stieg Larsson) 心臟病瘁世後,身後財產和遲來卻洶湧的巨額版稅不歸共同生活相愛了三十年的伴侶艾娃 (Eva Gabrielsson) 所有,甚至也不會給早期遺囑裡提到的某社會黨分支,而是得照著法律判給從不親近的血親。

不過結婚難,離婚更難;合法難,相愛更難。合法不合法不過是改變世俗觀點的一種方法,有時候不合法更讓人想愛。

身為一個尚未掰彎的平凡直女,就算我還沒遇見心儀的地標(艾菲爾鐵塔太多情,101太…… 你懂的)或是交付終身的寵物,若我身邊的人有幸遇到命中盆栽還是名車我也會心存祝福,趕緊往紅包裡包些肥料還是機油送上賀禮:只是這離婚手續該有多難辦啊。


- 原載於《FHM》國際中文版 2014 一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