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容許某種程度的誤解﹐不然便無法維持交談。我們不能這樣開始﹕對我而言﹐所謂的原諒是...... 所謂的理解是...... 友情是...... 愛是...... 我們不可能解釋所有遊戲規則再玩遊戲﹐處理語言的腦神經功能便是補全那些漏洞﹐那些“字裡行間”﹐縫補成一個完整圖畫 - 無論那有多少準確度。
人們問我沒有手機要怎麼生活﹐我說﹕沒有手機的時候﹐我們也活得很好。他們再問﹕那麼如果你要遲到了﹐你又要怎麼通知對方﹖我說﹕那就不通知吧。這樣可以增加一點戲劇性﹐不是很好嗎﹖他們看著我的表情像剛剛生吞了一個棉花球。什麼不通知﹖什麼戲劇性﹖哪裡很好﹖
一位網路工作者在報紙上描述她和女兒的對話﹐她花了幾個小時向女兒解釋沒有手機﹐沒有留言信箱前的生活。解釋如果打電話到對方家找不到對方﹐那就那樣吧。年幼的女兒不明白﹐什麼叫做就那樣吧﹐那不就找不到對方了嗎﹖她很困難地解釋﹐是的﹐在那時﹐找不到對方是一種正常狀態。
現在呢﹖你永遠可以知道對方在哪裡。你打電話到他家裡﹐你在網路上看他有沒有在即時通﹐你留言在他家﹐在他手機信箱﹐在他網站﹐twitter﹐facebook﹐電子信箱。你嘗試搜出他最後的數位痕跡﹐你用 GPS 功能鎖定他的方位﹐這一切天羅地網總共花了你五分鐘的時間﹐總算得出結論﹕他並不想被我找到。
腦神經科學家發現﹐人腦裡歡愉激素最高的時候不是得到目標時﹐而是追求目標時。而追求目標是所能得到的最高歡愉激素﹐則出現在“不確定能不能得到” 時。得到便利的同時 - 我們謀殺了所有可能的歡愉。我們不再像珍奧斯丁小說裡的主角﹐焦急而甜蜜地等待﹐一次次反覆解釋一句話﹐一個眼神與動作﹔也不像牡丹亭的杜麗娘﹐想像強大到能活埋自己﹔或是中世紀那兩位為人津津樂道的修女修士﹐在各自的修道院中寫了一輩子灼熱的情信。輕而易得的資訊像發現用不盡的金山﹐情感價值面臨通貨膨脹﹐所有歡愉頓時貶值。
想像再也無法發揮功能。想像幫助我們愛人﹐幫助我們羅織一個人的可愛﹐容許我們在誤解裡浸淫。現在﹐我們只能再再面對殘酷而平板的真實。很快地證實自己的誤解﹐拆穿自己為對方穿上的糖衣。我們再也無法感受過去那種性感的純度﹔那種手握一 只金蓮、一絡髮絲﹐一絲香水味、一張紙條﹐就能銷魂蝕骨的純度。
再也沒人來壓抑我們﹐剩下的只有輕浮。控制 成了唯一得以延長歡愉的方法。控制資訊取得的管道﹐控制得到的難度﹐控制歡愉的時間和空間 - 濃縮我們僅有的歡愉。
歡愉在徘徊裡。歡愉在等待﹐在不確定﹐在腦子美妙地為你羅織出的誤解裡。我們在徘徊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歡愉﹐而我們不再徘徊。我們...... 我們在工業革命以降﹐在生命不過是生產工具的資本主義、發展主義的逼視中﹐匆促地放棄了天大歡愉﹐選擇了即時痛。
11 則留言:
是因為在資訊氾濫的世界,看的越清代表越不美麗嗎?然後既定的結局占滿了想像的空間,我們失去粉飾現實或幻想未來的能力,I think...
欸我再想啊~你會是著想像像我這種,嗯,隨意路過然後漫不經心按下發表意見的人嗎?(哈哈,一廂情願可以不要理我XD)
對了,我喜歡你文章的原因是,你提到的好多好多想法都能讓我的wonder找到出口。酷耶!好欣賞這樣的才華喔!
stay sane也keep us sane下去,期待你的文字也是一種歡愉~
寫得真好,感官,特別是奇想與歡愉的感官,在懸宕中增長膨脹,所有的愛情,也只有在不確定中激發。
w: 其實我寫了這麼多年沒幾個人回應我哦。所以謝謝來看也謝謝稱讚。
chienlc: 藍光那兩張照片是你照的嗎﹖太美了。
的確越神秘越容易激發愛情。腦神經科學也是這樣證實的。
所以現在只能,繼續利用 GPS/fb 等等來搜尋歡愉..... 下次,東京。
寫得太好了.....
曾想過要寫篇關於科技產品氾濫的類似文章,可是還是寫不出來....
忽然經過發現妳的網誌是今天的驚喜
是啊!是我自己拍的,你去過Pemberton嗎?我們每年冬天都會穿越惠斯勒北上,一直到Pemberton與Lilooet之間的山區,那樣陰藍的光,雖夢幻卻是寫實,完全是眼前所見。
從你的文章中學習到很多,想得有趣,寫得出色,會繼續關注並討論。
9981﹕途經東京﹐上海下海。
dreamwhale﹕選擇令人痲痺﹐需要學會精確控制以確保歡愉純度。很高興能令你驚喜!
chienlc﹕美的令人割傷。請問是什麼時期的冬日﹖我已自言自語多年﹐很高興有人討論。
一月中旬的寒冷,常最是堅固。雖說那藍光必須因緣際會,恰巧程度的陰霾,但一月或二月,特別是一月下旬,下午時分,常能有此運氣。
見到你的博客,如獲至寶。圖文皆清澄別緻深邃,讓人不敢相信你也在溫哥華(我這是什麼意思?笑)
chienlc﹕令人嚮往。有等待冬日的企望了。
法國剛過世的導演侯麥拍過見了能得到幸福的“綠光”。這藍光更襲人﹐是世界以外的。
加拿大的自然﹐太有靈氣。唯一可比擬的只有某年在蘇格蘭見過的一條河﹐晚霞餘燼下紫色霧氣蒸蘊﹐每個弧度都有生命地嘩嘩在腳邊流過。一時舉步維艱﹐渾不知道自己在什麼時空。
溫哥華是有些太美太舒適。很簡單很舒心。很不需要太為難自己。
不知道怎麼的,或許是DVD,或許是螢幕,或許是我的眼睛,我看了綠光好幾次,也緊盯著那一幕,就是沒辦法看到綠光。難道那綠光也選擇觀眾嗎?
除此,我一生中也未曾見過流星……
聽你說起蘇格蘭,我從沒去過,也真嚮往。沒去過什麼地方有個好處,使每個地名都保持著符咒般傳奇般的遙遠色彩,想像力能夠完整並持續滋生著。當然,有許多地方,其現實要超過我所能想像的最大值。
你說的沒錯,只是,太長時間不為難自己,卻反而感到極大的失落。看你的文章,我可以稍微為難一下自己生鏽的思考與想像力,就像觀賞伯格曼、天下科普書,似懂非懂的督促我在此地也能更新存在感。
可能是看見“原版”了。當年候麥一幫人在海邊等了許久,怎麼也等不到綠光,最後是用電腦加工的。
上禮拜才有人問“世界上最喜歡的地方”,毫不思索地回答“那些我還沒去過的地方“。最美妙的是不帶想像的相遇,把整個陌生城市消化成自己的過程,充滿層次,最為難自己也最滿足。
啊伯格曼。非常喜歡他晚期作品。活著也就是期待那些超越想像力的時分。
題外話,我在Penticton 二手書店巧遇風沙星辰英文版,似乎是1939首印,裡頭圖片非常可心,很想與你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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