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myself I am an optimist - it does not seem to be much use being anything else.” Sir Winston Churchill
搬來這個房子正滿一個月﹐只是感覺比一個月久許多。那回家的路像走過千百遍﹕Baker Street Station 側邊出來﹐右轉﹐過馬路﹐到底再左轉。右邊的失物招領﹐書報攤﹐左邊奼紫奼紅的花車﹐福爾摩斯博物館﹐有歷史性的地方酒吧 Volunteer…印刷品的油墨味﹐植物切梗的腥味﹐啤酒、人氣、老酒店混合起來的霉味﹐Regent Park 裡各樣青葉拔篡、狂花浪蝶的交配味…閉上眼睛也能一路聞著過來。
一同以往﹐心情接受遷移絲毫不難﹐是身體不見得跟上。以各種過敏、發炎和感染抗議﹐時好時壞﹔時而昏昏沉沉﹐坐立不安﹐時而夜半起身﹐咳出心來。隨著各種 病徵﹐膏藥﹐抗組織胺﹐閃閃明亮眼藥水﹐倫敦過去種種慢慢靠近身。身邊人想知道﹐就帶他一一去看﹕Old Street 的Kebob 店 (當時熟稔這時沒敢相認的大刀師傅)﹐Daventry Street 二樓亮著光的小窗戶 (袋中沒餅可送﹐也無事可救)﹐Gloucester Road 一貫燦爛﹐來人想的是房子而不是往事。
寫倫敦的人總要寫 Samuel Johnson 的那句“當一個人厭倦了倫敦﹐他即厭倦了人生”﹐因此很難分辨當時離開是厭倦了倫敦﹐還是厭倦了人生。回到一個熟悉的城市有時比重新開始還 難﹐像重看一本不甚精彩的書﹐拿起只因忘記了書裡的情節﹐想起來以後便馬上覺得索然無味。除了一個居住過的地方以外﹐我對倫敦並沒有特殊情感。你可以帶著美國夢去紐約做一個 New Yorker﹐帶著溢滿浪漫的革命情感去巴黎做 Parisian﹐但來到倫敦﹐先帶著足夠的英鎊就可以了。一個快速的學位﹐一個高薪的職業﹐一個好用的護照﹐賺一些大聲大氣的英鎊﹔實事求是是最倫敦的 一種生活態度。
我們都是世界的過客﹐在一個不陌生也不會熟悉的地方﹐這種感覺更加清楚。除了我們兩人﹐樓上住著另外兩個倫敦過客。法國 Banker 準時起床淋浴﹐吃完 Cereal 以後出門上班﹐晚上回家折一段冷凍庫的長麵包到烤箱去烤﹐加兩個水煮蛋。拿來蘸麵包的油醋能讓整個冰箱酸味逼人。LSE 的印度學生趁 Easter長假回家﹐冰箱裡沒了他讀 SOAS 的賢慧女友做的便當。平日她準時一個禮拜來幾次﹐打掃廚房﹐準備便餐﹐和他做愛。四人靠聽覺迴避彼此生活﹐ 儘量與對方無關。
腦子裡不行﹐就躲到一件一件的事情裡去﹐躲到柴米油鹽的生活裡去。一個個 Museum、Gallery、公園、Market﹐或是一間間的飯館。打算著什 麼時候要開始下廚煮飯﹐克服那難以言說的感覺困難。打算研究中世紀勞動生活與宗教演變﹐給自己一個理由每日準時造訪某間圖書館。打算下定決心把房子的照片 登倫敦最大租售網 Gumtree﹐還是寫個廣告把這房子在夏天給調換。打算什麼時候吃晚飯順便打開解完壓縮的電影﹐讓兩個小時一個晚上順當的過去。打算明 日有沒有理由醒來。打算這文章怎樣寫起來比較樂觀。
2007/04/13
A Thousand Times
2007/04/02
The Great Imposer
"Two per cent wit, ninety-eight per cent a fragile, fragile beauty -- perfect alchemy." Dave Eggers to Marcel Dzama
黑狗和白天鵝﹐慢跑者的短褲和中年危機﹐對面公園的樹拔出綠黃嫩芽﹐黑色的髮根從一頭桔髮溢出﹐在倫敦的一個月過去﹐我從沒見過的四月開始了。
只要手一碰鍵盤﹐那無止無盡的找房病就會發作。然而那些對廚房的想像﹐浴缸的想像﹐一張沙發的想像﹐一張大床的想像﹐或一整個書櫃的想像﹐都慢慢腐爛在那些多毛的地毯﹐狹小陰暗的走道﹐陰氣沉沉的窗帘﹐細小的老鼠夾和完全違反人體工學的房間裡。看著看著不免想著乾脆為此滿足﹐交通方便節省麻煩又炊有洗﹔有時起床發覺眼睛和鼻翼黏在一起﹐中間夾著類似菜瓜布一樣的搔刺感。但無論房間怎樣﹐看進別人窗戶的時間少了﹐多的是匆匆三併二步趕著回家。回家路上有福爾摩斯的家﹐門口一打工生穿著警察衣服﹐遊客可戴著博物館提供的標準蘇格蘭格子帽對著自個兒鏡頭傻笑。福爾摩斯住所旁是兩間房屋仲介﹐總能在深夜看見人涎著臉看著櫥窗裡的小照片﹐六百鎊一個禮拜或那些半億起跳的小房間﹐外面﹐裡面﹐碰不到的空間。總之看看也是好的。
如果有人問我做什麼﹐我就說我在寫書。這理由不但合情合理﹐還沒有非得到期的時效性。事實上我連書都不大見得。時間在這裡和那裡過去﹐瑣碎的種種﹐杵在江湖一片太平的會聲中。每天吃三次飯﹐洗一次澡(早上或晚上﹐半套或一套) ﹐三天想一次是否該剪頭髮﹐兩天買一次果汁﹐水﹐牛奶。買不到新衣就持續地穿著舊衣裳﹐找不到喜歡的袋就借個他人的。只有人生是自己的。前線無戰事﹐軍人都養出釣蝦場老闆一樣的肚子來﹐明顯沒有仆伏前進的打算。
某日逛街在商店的雜誌裡發現一直喜歡的Marcel Dzama在展﹐喜出望外地拿出筆來抄寫﹐找著了地方就擇一晴日去看。Marcel在前年搬離了出生的Manitoba﹐離開那些絲絨夜空一樣的明亮黑夜 ﹐到紐約。去年在Birmingham展覽的圖畫已比早年的更生硬﹐是呼應剛來到的新國度一片昇歌的野蠻。過去惡作劇般的小奸小惡和種種浪漫情色幻想被貼身撲面的暴力取代﹐子彈亂飛﹐肉體陳橫。童年的角色變成實體的皮相﹐商品一樣的被展示。在這次展覽的圖畫裡﹐暴力的呈現更為一致﹐排序出現的蒙面女子﹐萬花筒一樣疊成形狀﹔早年想像中的同伴更為清晰﹐不但找到了工作﹐還被寫成個人檔案。創造他們的Dzama到了國度外﹐毫無相干的回頭描寫這些角色﹐筆記簿裡回顧扭弄加國和自身的歷史﹐把私人和主觀歷史客體化﹐是身在客鄉後開始對本國/本身論述產生的反省。
Marcel還是Marcel。同一個萬般靦腆害羞﹐瞇著眼睛的迷人傻漢。Now to the South himself: like how his character had been warned.
Marcel Dzama - BBC Inter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