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2

行路

還住台灣的時候﹐我那頂樓的小房間能看見不少水塔﹐夏日一來﹐夜裡時常有蚊子群響的困擾。一旦到了不可忍受的時候﹐我便選擇一個去處﹐整理行李上路。只要離開房間超過一個禮拜﹐過了蚊子的生命循環﹐回來可以享受一兩個月左右的清靜﹐直到下次蚊群再度繁衍到不可忍受時。

時間長的旅行除了有這種自然謀殺的好處以外﹐最重要的大概是改變每日習慣﹐再在路上養成新的規律。在意大利的時候﹐學會了用小鋼鍋煮牛奶﹐最後在加上磨卡壺煮好的濃縮咖啡﹐取代以前一杯牛奶撒上一匙即融咖啡去微波的懶人習慣。在家要改變嫌麻煩﹐但在路上看朋友這麼做了一個禮拜﹐就變成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也算是一種帶回家的”紀念品“。

在柏林的十天﹐生活基本上是這樣的﹕早上七點半起來和檸檬小姐吃早餐﹐送她出門上課﹐補眠以後看書等她下課一起去吃午餐﹐然後是下午的一貫行程﹕城市行軍。基本上是挑一個前一天晚上看好的區域﹐然後放腿狂走。一路走到晚上八九點左右﹐再慢慢的拖著腳步回家。頭幾天因為興奮﹐也不特別覺得累﹐只是一到家感覺黃暈暈的床特別舒服﹐躺了就沉下去一樣。後來身體養成習慣﹐天天時間到了就像上緊了發條﹐不走走就覺得全身不舒服。十天下來瘦了也黑了﹐不再是地下室養的那只白蛆。

回到倫敦﹐勤病未瘉﹐差別是柏林車不多﹐晚春太陽特別猛﹔倫敦車多﹐空氣不會好到哪裡去﹐但是擋了不少陽光﹐晒在身上也溫和一點。很難分辨哪個比較好。反正只要時間多﹐哪裡都是走得到的。陌生城市自然走起來比較有意思﹐不知道到世界各地馬拉松的莊曉陽有沒有這種差異感。

想想小時候和家人出遊﹐爸爸總被媽媽抱怨陸軍本色不改﹐每次都走得又急又快﹐讓有時胃痛有時腿痠的娘很吃不消。可能是我老子女兒當兒子養的成果顯現出來了﹐現在我這種不怎麼吃飯也不太睡覺的旅遊精神﹐也常讓身邊人不知道我是在度假還是在做鐵人三項。五月這兩次自己上路完全滿足了我的行軍慾望。說不定下次就特地為了走路﹐上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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