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8

伊朗的罪與罰 - Day Break (2005)

看著美國劇集 Law and Order、台灣毫不遜色的肥皂劇新聞、或是身邊人和自己的法庭經歷﹐總不禁懷疑﹐法律懲戒的是好人還是壞人﹖或只是一本指引有心人繞路而行的完美犯罪地圖﹖當死刑成為“野蠻人行為”﹐又拿什麼來懲戒那些 barbarian act?

伊朗有死刑。不是打一針﹐電擊﹐或是一槍斃命﹐是最簡單也最恐怖的吊刑 - 身體缺氧再不運作以後﹐腦子還有三分鐘長的思考時間。以伊斯蘭教義為根基寫成的伊朗法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黑白分明。執刑當天﹐必須有醫生證明受刑犯完全健康﹐以確定受者能真正感受痛苦﹐一分不差。

死者家屬和受刑者家屬都必須在場﹐缺了其中一方﹐便不能行刑。眾人同坐一個房間﹐伊斯蘭教師向死者家屬解釋伊斯蘭教義﹐受刑人得以親自向家屬道歉或哀求﹐ 家屬可以選擇原諒﹐讓受刑者免于一死﹐或堅持為家人報復﹐血債血還。受刑者腳下的凳子由死者家屬踢開﹐若家屬稍有動搖﹐隨時可以選擇原諒。若心意堅決﹐便得自己動手復仇。沒有任何偷安或避開的空間。

伊朗導演 Hamid Rahmanian 在百年歷史的伊朗監獄裡拍攝的這部 Day Break﹐等待行刑的死刑犯在獄中﹐始終等不到死者家屬的出現﹐一天一天。不是自己的命也像是死的。討論這把人性的光明醜陋都推至極致的法律﹕有大愛﹐ 就有大赦免﹔有絕不原諒的大恨﹐還得激起親手執行的殺意。以人性面對人性﹐還是以野蠻面對野蠻。你自己決定。


Dame Sobh (2005)

1 則留言:

I,9981 提到...

光閱讀你的描述
就沈重無助難以形容

只覺得可怕,人性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