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奧斯卡以後,為了延續電影工業+ 媒體效應+ 娛樂政治的三種精神,接著看2008年的紀錄片“Roman Polanski: Wanted and Desired” 。感想如下:
1,這世界上有人被強姦,還有一種人迫不及待把衣服脫光了。
2,當法國認清了天主教和聖母,上帝趕緊創造了美國。
3,世人發洩自己的道德觀,以補償自己無法犯罪的貧瘠;與其面對自己的無知,還不如拿出指頭比較快。
如果有什麼比他的電影還精彩/黑暗的話,就是他自己的人生了。波蘭籍的Polanski 出生在法國,父母都死在集中營裡。在波蘭成為一個出名導演以後,他前往倫敦,拍了更多電影,認識了第二任妻子。嚮往60年代嬉皮風潮的兩人搬到好萊塢,"Rosemary's Baby" 使他一舉成名。就在人生看上去一帆風順時,臨盆的妻子在家里和幾個友人被謀殺。報紙甚至懷疑他就是兇手。一直到殺人魔曼森家族的成員在牢裡向同獄犯人炫耀自己的行徑,這件事才真相大白。
那是1969年的事,這件悲劇算是徹底結束了嬉皮歡愉的六零年代。八年後,他被控提供一位13歲的未成年少女酒精和藥物、隨後發生關係,他再次成為鎂光燈焦點。在美國媒體上,他是操著異國口音的變態戀童癖,在歐陸媒體上,他是被美國媒體陷害的悲劇人物。在經歷一年左右的調查、審判、牢獄後,在宣判前,他自己開車,到機場買了單程飛機票,飛往法國,一去不回。
他在歐洲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生活。描寫波蘭鋼琴師二戰經歷的“戰地琴人"The Pianist拿了奧斯卡最佳導演獎:他不在當場拿獎,當然。他再婚,和法國女星 Emmanuelle Seigner 有兩個孩子,是電影和影像藝術六席法蘭西終身院士中其中一席。去年九月,在前往蘇黎世電影節領取終身成就獎的時候,被瑞士警方依美國發的國際逮捕令在幾場被逮捕。交出巨額保釋金以後,現正在瑞士家裡上電子腳銬被拘;現在案子進展是,美國高等法院法官 Peter Espinoza 拒絕了他在異地受審的要求,要求他回到美國。
當新聞簡單的報導“Roman Polanski 因77年強姦13歲女童的案子入獄”的時候,許多人突然有了正義感。人們不在乎細節、不在乎這個案子從來沒有宣判、不在乎當事人和母親恨不能成名的心態、不在乎法官是個媒體狂、不在乎當事人已經原諒(如果一個人可以原諒不成立的罪行的話)。他該坐牢不該坐牢都不是問題,只是“還有人在乎事實嗎“?
如果你想看完標題就來個微型審判,請到:http://pollanski.com/ 如果你有興趣了解 Polanski 和這個案子,你可以看看這部紀錄片和這篇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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